刘黄郑杀人不偿命

民国时期,军阀混战,很多地方成为“三不管”地带,地方治安异常混乱。土豪劣绅,横行乡里,有枪有钱,就是法律。当时溪角乡就有二十友组织:人数为二十,每人均身怀驳壳枪,穿黑色纱质唐装,收高利贷,无恶不作。小孩调皮时大人说“不要吵,二十友来了”,小孩马上噤声,其凶蛮可见一斑。

话说二十友中有一叫刘闯者,一早走过河边涌,见一妇人在河边洗头,刘闯看她洗头不顺眼,认为一早披头散发不吉利,于是拔出驳壳枪朝对面河的妇人开枪,将其打死,事后还在人前说自己枪法一流,社会之黑暗可以想见。

民国时期已有公交汽车,总站在溪角,叫岐関车站。汽车站所经各村地方车站都有一张免费票给该村乡公所。当车站人员把免费卡给溪角乡公所时,乡长刘伯温(中山县参议员,土改时被镇压)认为溪角乡大、人多,别人乡小、人少,却同样一张卡。当时刘伯温就当面把卡扔到地上,拂袖而去。

后来逢溪角乡公所人员上石岐乘车,一律不购票,售票员查票时甩下一句“溪角的”便扬长而去,售票员若有拦阻,便拉开衣钮,露出驳壳枪,售票员也只能作罢。不过这也只是村中更夫、上头人物、二十友之流的所为,一般百姓是不敢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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